奖项设置:
1、第1至第10类别分别设金指环奖1个,颁发获奖证书及金指环一枚;银指环奖2个,分别颁发获奖证书及银指环一枚;优秀奖2个,分别颁发获证书。
2、第11至第13类别分别设金奖1个,银奖2个,优秀奖2个,分别颁发获奖证书。
3、每个奖项均同时向业主单位颁发获奖证书,以表彰该业主对设计师的支持。
评审法则:
1.原创性
2.有效性
3.忠实性
4.功能性
5.创造性
6.空间策划
7.美观性
8.环保
活动议程:
1、启动:2007年11月29日,2007广州国际设计周主会场。
2、组织:主办方通过国际室内建筑师与设计师理事会(ICIAD)在世界各大洲主要城市的办事处、中国各地区理事组织邀请各地设计师参评。
3、推广:2008年3月-9月,主办方通过国际室内建筑师与设计师理事会(ICIAD)在世界各地的会员网络
、相关媒体、中国境内不少于10个城市推广本次大奖。
4、提交:2008年3月1日-8月31日参评者按照上述要求和方式提交参评材料;
5、初评:2008年10月10前,由主办方为本次大奖邀请的评审委员从所有参评作品中评选出每个类别5个入围作品,名单于2008年10月15日前在本次活动官方网站公布.
6、复评:2008年10月15-30日,国际评审委员会成员对已入围的作品进行复评,最终评审结果由评审委员主席封缄,直至在2008年广州国际设计周期间举行颁奖典礼现场交给颁奖嘉宾启封宣读结果;
7、颁奖:2008广州国际设计周的第二个晚上,颁奖典礼在广州按照奥斯卡的规格盛大举行。由国际评审委员会成员向获奖设计师以及获奖参评项目业主颁发金、银指环和/或获奖证书。
8、展览:2008年广州国际设计周期间,专场展览所有入围作品,同期举行室内设计高峰论坛、获奖作品赏析会等推广活动。
9、专辑:2009年1-3月,获奖作品专辑出版,全球公开发行;
10、巡展:2009年3月-10月,国内外巡展等系列推广活动。
权利与义务:
1、所有参评者享有同等参与评奖、监督、建议的权利,组委会负有被监督、听取建议的义务;
2、所有参评者有义务无偿授权组委会传播、展览、出版参评产品;
3、所有参评者不得要求组委会退回所提交的参评数据,不向大奖主办单位、承办单位及组委会提出任何形式的索偿要求;
4、如未能评选出合适的参评作品,组委会保留不颁发任何一个奖项的权利;
5、参评者应自行承担其参加本次大奖的全部责任,如发现参评者、参评产品有不符合参评条件的情形,组委会有权在大奖任一阶段取消其参评资格,收回其所获之奖项,由此造成举办方损失的,概由参评者承担;
6、除本规则另有明确规定外,就参评材料提交、展览、公示、宣传与出版等一切事项,参评者无权向举办方主张获得任何补偿、对价、报酬、费用承担的权利,亦无权要求享有任何特殊权利或分享举办方因相关活动所获取的任何权益、收益;
7、参评者完全有权自愿选择是否参加本次大奖,但一旦参加本次大奖的任何一个环节或全部,即视为已完全了解并完全接受包括本规则及其解释在内的各项条款。